說起《俄克拉荷馬》創作的緣起,還有一個小插曲。裏格斯(Lynn Riggs)寫於1931年的戲劇《Green Grow the Lilacs》最先引起了小哈姆斯坦的注意,他覺得這個故事非常適合改編成音樂劇,於是他向科恩推薦了這部作品並表達了合作的意向。而與此同時,理查德?羅傑斯也憑藉直覺發現了這個本子,開始與哈特商討創作事宜。但科恩和哈特都對這個提議不怎麼感興趣,認為這個劇本沒有什麼新意,未必會討得觀眾的歡心。在一次聚會上,羅傑斯和小哈姆斯坦不約而同地談到了這個劇本,兩人一拍即合,決定合作這個劇作。這個決定在當時的劇作界引起了軒然大波。因為業界一直都認為理查德?羅傑斯和勞倫茨?哈特的合作是天衣無縫的,哈特優雅、充滿智慧的劇詩同羅傑斯的曲子相得益彰,他們的作品充滿了活力和時代感。而小哈姆斯坦在此之前除了《演藝船》之外沒有什麼出彩的作品,人們很難相信羅傑斯和這個傷感的劇作家合作能有什麼成功之作。而且專業人士對裏格斯的劇本也沒有多大的信心,《俄克拉荷馬》還沒有開始創作好像就註定了是一次失敗之旅。
但兩人並沒有在意外界的種種猜測和善意的規勸,在這部最初定名為《Away We Go》的劇作中,他們想通過最為簡潔和直接的敘事方式講述這個故事。羅傑斯非常欣賞小哈姆斯坦簡約而質樸的劇詩以及略帶直白的劇本。而小哈姆斯坦也非常樂意同羅傑斯合作,他能夠憑藉短短的幾句話或者根據一個人的特點來作曲。他們沉浸在創作的快樂之中,但他們都沒有意識到,他們正在創造和改寫歷史。